自称“朝中有人”,诱骗干部沉沦!剪除基层官场骗子滋生苗头******
身份五花八门,自称“朝中有人”,诱骗干部沉沦……半月谈记者梳理并调研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一些官场骗子打着所谓的“上级领导”旗号,骗取党性差的干部信任,在围猎党员干部过程中牟取不当利益。专家呼吁,有针对性打好预防针,维护来之不易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
善于营造“朝中有人”假象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官场骗子身份各不相同,年龄差异较大,多为体制外人员。如2019年被公诉的政治掮客苏洪波曾是香港某公司的董事长;诈骗山东省原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的是一名道士;在2021年落马的江西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才柬一案中,骗子团伙里有按摩店老板、老中医等。
办案人员介绍,官场骗子通常借助老乡会、战友会、领导活动等场所,专门结交领导干部,以拓展人脉。他们时刻关注人事动向,问题官员落马后,有的官场骗子便通过掮客,或自己充当掮客,主动联系问题官员及其亲属,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从作案手法上看,官场骗子普遍善于营造“朝中有人”假象。在云南行骗的何清帆仅读过3年农校,却自称“父亲是中央领导,父亲娶了后妈后自己跑到云南做生意”。何清帆打造出高深莫测的人设,经常去北京拍一些以标志性建筑为背景的照片发在朋友圈,让人误以为她有门路。
何清帆认识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原局长涂力军后,在两年多时间里以“谈恋爱”的名义,从涂力军手中承揽2.1亿元项目。2019年,涂力军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审查,何清帆也因涉嫌共同职务犯罪和行贿被昆明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9月,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原县委书记袁守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当袁守旺预感自己在被组织调查时,与之相识的商人贺某找上了门。他刻意在袁守旺面前“给大领导打电话”,展示其背景深厚。贺某资金紧张,想从袁守旺处拿一笔钱解燃眉之急,便表示可以到北京帮袁守旺找关系、跑门路。
袁守旺通过他人转给贺某200万元活动经费。2021年清明节期间,贺某来到吉水,袁守旺问贺某“找关系”的进展,贺某以谎言搪塞。结果没过几天,袁守旺就被留置。
有关学者认为,官场骗子一直有,且在干部换届、重大会议等特殊时段异常活跃。这些官场骗子积极游走于政商之间,牵线搭桥,散布所谓“内幕消息”,获取一些心怀不轨官员的信任。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官场骗子之所以能够精心布局、撒网围猎党员干部,依赖的就是人事变动信息带来的人心浮动。事实上,此前一些干部正是在谋求换届升迁时被套牢的。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单增德派人专门去泰山找道士求签。有道士听出来意,介绍所谓北京的“大领导”,后来单增德前后送了上百万元现金给道士推荐的人,希望能在换届时如愿以偿,最后无果。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当前仍不排除有少数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他们面对个人发展机会时容易迷失自我,进而把希望寄托在官场骗子的身上。
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原主任郭亚丁说,少数官员仍存在“人比规则好用”“办事要找人”“靠人际关系去解决问题”的扭曲权力观,官场骗子则充当腐败链条上的掮客,助长腐败滋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马一德表示,部分官员想通过牵线、走捷径达到“速成”的目的,希望官场骗子能给他开绿灯、找通道,实际只会越陷越深。
“官场骗子违法犯罪手段隐秘、模糊、微妙,通过领导干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捞取经济利益。”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说,由于违法官员与官场骗子之间的交易摆不到台面上,有些官员即便最终发现上当受骗也不敢报案,只能破财免灾,自认倒霉。这又无形中助推官场骗子继续实施新的欺骗行为。
让官场骗子无处可藏
近年来,随着我国干部任用选拔体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不断提升,一大批厚道正派、勤勉敬业、专业精通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程序走向领导岗位,干部任用选拔制度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让老实人吃亏”“能者上,庸者下”等理念深入人心。
郭亚丁认为,下一步还需继续完善干部升迁的制度设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同时扩宽信访举报途径,让官场骗子无处可藏。
马一德表示,要对官场骗子的典型案例作深度剖析,可以将其作为党员干部在宪法宣誓就职前的常规性教育,并融入党史和党课教育中去,培养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防范之心。同时,向社会公布官场骗子典型案例,让全社会知道“特异功能、算卦、攀附、自称领导亲戚”等行为是官场骗子常用的伎俩。
以持之以恒的作风建设为全党“拧紧螺丝”,“不信组织信骗子”的畸形思想才能得到完全遏制。“继续在思想根子上巩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杜绝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和个人发展过程中,不再寄托到官场骗子身上。”宋伟说。
胡常龙表示,要教育、引导、培养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大事”的思想境界做好工作。
(半月谈 记者:王井怀 杨文 字强 吴帅帅 吴文诩 赖星)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